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照本校實際需求,按契約單價增購標價清單(標單)內標的,契約總價不得逾本校預算數額。,契約總價不得逾本須知第6點預算數額。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無不良紀錄,經本校書面通知後,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按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一次一年,惟以二次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65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NT$50元整,親購者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款,郵購者一律以郵政匯票為之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或電子投標
履約期限
民國108年2月1日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下列證照齊全且無不良紀錄者,皆可參加投標:
(一)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
(三)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CNS-3910飲水供應機檢驗合格認證,並登記飲水供應機項目。
(五)濾材部分須檢附證明文件: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食品級或N.S.F標準(美國國家衛生基金會)。
(六)其他證明文件詳「投標廠商證件資格審查單」及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網購、郵購或親領均可。投標廠商亦可至「政府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親領時間地點:上班時間內先行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費後,持收據逕向本校總務處庶務組不具名領取。
3.郵購者須自備回郵信封,來信請註明領取「標的名稱及案號」招標文件,郵購者應自行估算郵寄時間。
備註
一.招標文件(含圖說)即日起陳列於本校總務處櫃檯供廠商免費參閱(請於本校上班時間內為之)。
二.郵購招標文件應貼回郵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150g,未逾250g)
1.快遞:與本校同縣市NT$90,與本校不同縣市NT$130。
2.限時掛號:NT$52。掛號:NT$45。
3.限時:NT$32。普通:NT$25。
三.本案採購金額=租期及保養維護3年+後續擴充2年。預算金額=租期及保養維護3年
四.按「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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