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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決標日起21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
會之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電話:04-23328101、傳真:04-23335545
地址: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5.本案評審會議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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