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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一年、期間:115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6年度暑期輔導課程結束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114學年度開學日至115年度暑期輔導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如下:
1.營利事業登記證明已作廢。(得以列印公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中油大樓)
敎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電話:04-23328101、傳真:04-23335545
地址: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3.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電話:(02)29188888
4.高雄市調查站 地址:高雄市成功一路428號 電話:(07)2818888
5.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6.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7.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8.本合約訂有後續擴充一年,期限屆滿時,若學校尚未完成新學年度之招標合約簽定事宜,廠商需繼續依原合約執行相關載運服務,至新得標廠商承接為止。
9.第一次招標原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30萬元,第二次招標履約保證金降低為新台幣15萬元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