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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於竣工前得依實際需求洽得標廠商同意辦理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增購原契約項目,採購金額為本案預計金額減去決標金額後(即標餘款)之數額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2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6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2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69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5日開工90日完工(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含)以上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營造業者:(營造業法第6條)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有向主管機關申請者請檢附資料,或提供公開於目的事業主機關網站之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站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檢附財稅單位資料者為無效標)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專業營造業(環境保護工程)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1)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等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切結書1。
5.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三)其他詳7-2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投標廠商如有未到現場者,視同放棄。
(二)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1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100013140及10100013141號函示,參照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38號判決:「…以招標公告為要約引誘,廠商之投標為要約,而採購機關之決標,為承諾性質,且以決標時點意思合致為雙方契約成立時點。準此,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且雙方對締約內容並無任何磋商空間,自不能將形式上之簽約日期視為契約實際成立時點,而應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三) 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提供標價估算使用,不得擅自修改數量或增加項目,倘有,視同無效標。
(四)前次採購資訊:招標公告原始公告內容,案號為108004-2,前案標案名稱:"校園西側排水溝及教學大樓化糞池改善工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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