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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如有標餘款,得依各項決標單價於新台幣220萬元總額內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投標時須檢附下列文件影本):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免附)
(二)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稅者應出具切結書。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1)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77365529傳真:02-23583005,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採購稽核(第二)分組,電話:04-23328101傳真:04-23335545,地址: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74號。(3)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檢舉電話:(02)29177777、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4)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站:新營區大同路59號、檢舉電話:(06)6328888、信箱:新營郵政60000號信箱。
●投標廠商對採購規格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陳主教,電話:06-5982065-3101。
●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庶務組長,電話:06-5982065-4002。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國立新化高級中學;地址:台南市新化區忠孝路2號。
●開標地點:本校教學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其他相關規定詳如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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