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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本校得與該廠商續約壹年,擴充期間續留履約保證金。
2.預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貳佰捌拾柒萬伍仟伍佰元整。
3.本案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各品項原決標單價乘以各品項實際購買數量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登記證、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格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資格: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306010成衣業、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等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一) 108年度:品項1,2,8,9,10,11,15,16,17得標廠商須於108年8月23日前將貨品送至本校,辦理交貨事宜,並配合本校新生始業輔導流程辦理發放作業,且於開學起二週內完成尺寸不合及瑕疵品項之換貨事宜。其餘品項須於10月20日前交貨,並配合學校辦理發放及換貨作業。
(二)109學年度預定於109年8月24日(正確日期待機關通知)前將標的物送達本校,最遲於開學起二週內完成換貨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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