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1 已決標公告

112學年度畢業紀念冊採購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決標日:112/05/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色影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6,800
原始預算
$ 153,900
底價金額
$ 136,8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92.1.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惠釵
聯絡電話 (06)6562275#303
機關代碼 3.92.1.3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陳惠釵
聯絡電話 (06)6562275#303
傳真號碼 (06)6561504
電子郵件信箱 hysh303@hysh.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及新增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2 17:00
開標時間 112/05/23 17: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7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5月10日前完成交貨。(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印刷業、攝影或相關行業有能力承作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符合前條投標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納稅證明文件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4. 押標金 5.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6.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7. 單價分析表 8. 企畫書1式6份。 9. 領標之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10.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資料。 ●投標廠商如對於採購規格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訓育組長,電話:06-6562275#203。 ●投標廠商如對於採購程序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庶務組長,電話:06-6562275#303。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國立新營高級中學,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訂於112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09時10分開標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12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11時10分在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召開評審會議,請資審合格廠商自行攜帶筆電等進行簡報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1.31
聯絡人
陳惠釵
聯絡電話
(06)6562275#303
機關代碼
3.92.1.3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陳惠釵
聯絡電話
(06)6562275#303
傳真號碼
(06)6561504
電子郵件信箱
hysh303@hysh.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及新增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2 17:00
開標時間
112/05/23 17: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7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5月10日前完成交貨。(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印刷業、攝影或相關行業有能力承作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符合前條投標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納稅證明文件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4. 押標金 5.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6.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7. 單價分析表 8. 企畫書1式6份。 9. 領標之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10.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資料。 ●投標廠商如對於採購規格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訓育組長,電話:06-6562275#203。 ●投標廠商如對於採購程序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庶務組長,電話:06-6562275#303。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國立新營高級中學,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訂於112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09時10分開標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12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11時10分在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召開評審會議,請資審合格廠商自行攜帶筆電等進行簡報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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