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730 臺南市 新營區 民權路10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6)6562274#303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hysh303@hysh.tn.edu.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年己電腦教室教學廣播設備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1-09&orgId=3.92.1.31&cno=11134&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1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15 14:1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6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個日曆天完成。(詳契約第七條)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採購標的物相關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廠商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規格文件:投標廠商擬提供設備之廠牌、型號、規格及型錄等相關資料,並將規格出處標示清楚以利審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投標廠商對採購規格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資處科主任,電話:06-6562275-509。 ●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庶務組長,電話:06-6562275-303。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國立新營高級中學;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其他相關規定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11-12T12:58:52+08:00
電子郵件信箱
hysh303@hysh.tn.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1-09&orgId=3.92.1.31&cno=11134&seq=01&UpdSq=0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6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個日曆天完成。(詳契約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2.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採購標的物相關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廠商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規格文件:投標廠商擬提供設備之廠牌、型號、規格及型錄等相關資料,並將規格出處標示清楚以利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投標廠商對採購規格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資處科主任,電話:06-6562275-509。 ●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庶務組長,電話:06-6562275-303。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國立新營高級中學;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其他相關規定詳如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新營高級中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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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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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己電腦教室教學廣播設備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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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49-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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