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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本校於本契約期限屆滿時,仍未完成次一學年度學生專車採購決標時,得標廠商應延長執行合約二個月,後續擴充金額連同原契約執行金額約新臺幣5,626,051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自合約生效並通知廠商發車日起至112年8月29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具備遊覽車客運業或營業大客車之公司執照或其它登記證明、當年度廠商依商業團體法加入遊覽車客運或營業大客車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稅者應出具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資料。
●投標廠商對採購規格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業務單位李教官,電話:06-6562275#703。
●投標廠商如對於採購程序有任何疑義者,請洽本校庶務組長,電話:06-6562275#303。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國立新營高級中學,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101號。
●開標時間:110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時10分;評選時間:110年8月10日(星期二)下午2時10分,地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請廠商提前到場並自行準備筆電等進行簡報。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措施,投標廠商如在開標當日至現場者,應於標封內檢附「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公告暨告知切結書」;進入校園採實名制登記並配合量測體溫。配合防疫政策,必要時本校得視實際情況暫緩開標或不予開標,並通知廠商後續處理相關事宜。
●本案每公里預估3.3元,約1,568,039公里,預算金額約5,174,529元。
●其他相關規定詳如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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