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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shgenmai01@ms.ltsh.il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24號
履約期限
111年2月7日之前將所訂購教科書(含附件及配套)完成交貨
附加說明
1.交貨期限: 111年2月7日之前將所訂購教科書(含附件及配套)完成交貨至本校展示廳。
2.須於開學日 (時間為111.2.11) 派人現場辦理發書且完成發放作業,各年級交貨期限如有調整,廠商需配合學校通知辦理。
3.相關整書發書等工作,由廠商自行處理,且發書前相關保管責任由廠商全權負責。
4.得標廠商必須於發書後,駐校處理學生書籍更換等相關事宜。(退換書、補訂書:111.2.11~111.2.18)
5.本案採購之教科書,須為本校需求之版本,其所含附件及配套應為免費,且一同發放,並提供發放項目明細資料。
6.招標數量為預估數,學生若有轉學、轉組、休學或復學、驗退書等變動。依得標廠商與教務處核對實際發書數量,廠商檢附結算明細表完成第二階段驗收合格後,給付全部貨款60%付款,並於全部學生完成當學期註冊繳費後學校開立結算驗收證明書後再辦理尾款付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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