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KSH-114A05 已決標公告

誠實樓油漆粉刷工程

國立北港高級中學 決標日:114/1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府區建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7,890
原始預算
$ 829,500
底價金額
$ 780,098
決標折數
7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北港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92.1.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3 - 油漆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組長
聯絡電話 (05)7821411#405
機關代碼 3.92.1.27
單位名稱 國立北港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651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
聯絡人 藍組長
聯絡電話 (05)7821411#405
傳真號碼 (05)7831519
電子郵件信箱 bluecat@pksh.yl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29,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採購時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採購核實計價,經費來源為標餘款(預算金額扣減契約金額,依實際契約金額計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765,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51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現金繳納至本校出納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9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0 10:00
開標地點 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國立北港高中/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北港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北港高中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51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本工程本校係委託「侯文嘉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設計監造工作,相關設計疑義請電洽:05-2315072。 (二) 空氣汙染防治費由得標廠商負責辦理申報,並由廠商先行代墊該筆費用,廠商支付後請出具領據及繳費證明文件正本向本校申請支付。得標廠商若有延遲代繳而生滯納金,由廠商自行負責,不得向本校請領。 (三) 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代辦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專區/颱風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四)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校所發之全部文件,或至本校現場勘察,俾以明瞭本校一切有關事項。 (五) 本校聯絡人: 總務處汪主任及庶務組藍組長,電話:05-7821411分機401、405。 (六) 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上網瀏覽,確認本標案是否有相關之更正公告。 (七) 廠商投標前請詳閱投標須知,並自行檢視應附之證件及文件是否齊全。 (八) 開標時,若需當場辦理議價或比減價時,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權利;廠商代表請攜帶大小章,如未帶大小章,請交付授權委託書及出示國民身分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1.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組長
聯絡電話
(05)7821411#405
機關代碼
3.92.1.27
單位名稱
國立北港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651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
聯絡人
藍組長
聯絡電話
(05)7821411#405
傳真號碼
(05)7831519
電子郵件信箱
bluecat@pksh.yl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29,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採購時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採購核實計價,經費來源為標餘款(預算金額扣減契約金額,依實際契約金額計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765,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51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現金繳納至本校出納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9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0 10:00
開標地點
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國立北港高中/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北港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北港高中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51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本工程本校係委託「侯文嘉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設計監造工作,相關設計疑義請電洽:05-2315072。 (二) 空氣汙染防治費由得標廠商負責辦理申報,並由廠商先行代墊該筆費用,廠商支付後請出具領據及繳費證明文件正本向本校申請支付。得標廠商若有延遲代繳而生滯納金,由廠商自行負責,不得向本校請領。 (三) 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代辦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專區/颱風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四) 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校所發之全部文件,或至本校現場勘察,俾以明瞭本校一切有關事項。 (五) 本校聯絡人: 總務處汪主任及庶務組藍組長,電話:05-7821411分機401、405。 (六) 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上網瀏覽,確認本標案是否有相關之更正公告。 (七) 廠商投標前請詳閱投標須知,並自行檢視應附之證件及文件是否齊全。 (八) 開標時,若需當場辦理議價或比減價時,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權利;廠商代表請攜帶大小章,如未帶大小章,請交付授權委託書及出示國民身分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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