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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詳招標文件「廠商投標文件機關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核章之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廠商為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工程概要
施工內容為本校大門內部停車場域整建,餘詳招標文件。
領標方式
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該案招標文件(招標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
投標限制
1.有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招標文件或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查詢範本)不得參加投標或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者。
2.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不允許投標廠商提出替代方案。
現場會勘單位/人員
詹先生【總機電話:05-5322039轉分機158(請事先預約)】。
投標方式
1.通信投標:以掛號於規定投標期限前寄達(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親自送達:於規定投標期限前送交本校總務處文書組人員收受,並加蓋收訖章。
決標原則
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並為總價決標。
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決標總價百分之十。保固保證金:結算總價百分之三,保固期限依契約第16條規定。
注意事項
1.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
2.請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所訂開標時間,派員至本校指定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或其他事項,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惟配合疫情防疫需求,廠商到場人數請以「1人」為原則(優先於投標須知第29點之參加人數規定),並請落實防疫措施。
3.開標時遇(比減)價格或議價時,廠商負責人未能親自參加開標者,請授權人持授權書參加開標,未持有授權書不得入場參加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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