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enming1010@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民生路二二四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或親自向本校總務處領取,現場領標文件費150元。
開標地點
斗六高中雲林縣斗六市民生路224號行政大樓5樓。
1.截止投領標日期:至至105年12月15日(四)上午09時00分止(9:00至12:00;14:00至16:00時間內向總務處領取)。國定假日除外(請自行計算作業時間)
2.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
3.開標時遇有採購法第53-54條需(比減)價格時,或議價時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者視同放棄比價,或議價權利。
4.開標時遇(比減)價格時,或議價時廠商負責人未能親自參加開標者,請授權人持授權書參加開標,未持有授權書不得入場參加開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民生路二二四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與本採購案內容相關且有承作能力之廠商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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