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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300元 請至本校出納組繳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鹿港高中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7日曆天前辦妥開工,且於開工日起75日曆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系統,查詢列印基本資料公告頁面內容代之。)(營業項目: 1.門窗安裝工程業2.各種鋁門、鋁窗、鋁條製造加工業3.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或安裝業4.營造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之廠商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完稅收據「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無營業之廠商可憑稅捐機關核發有關證明文件參加投標。
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11年6月6日08時30分前。
二、開標時間: 111年6月6日09時00分整。
三、開標及評審地點:本校明德樓4樓會議室
四、開標時間請派員到場,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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