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eck1945@hot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本校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校現場領標每份300元,請至本校出納組繳納。
開標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本校明德樓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106年2月16日至2月21日間出團,完成6天5夜行程。
廠商資格摘要
A.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為旅行業,且為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綜合或甲種旅行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之廠商。
B.持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新設立稅籍證明。
附加說明
A.國立鹿港高中赴日本宮城教育旅行勞務採購規格書
壹、實施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星期四)至中華民國106年2月21日(星期二)之間出團,進行六天五夜日本宮城教育旅行行程。
貳、參加人數:
預估本校學生參加人數為32人,隨隊師長3人,合計35人。
參、團費內容:
本次教育旅行每人所付之費用以不超過42,000元為原則,以實際參加人數核實支付。費用內容包括:來回機票、日本參訪及國內機場去回程遊覽車資、簽證費、食宿費、行程中全部參觀及旅遊門票、服務費《含導遊、翻譯人員、駕駛員、導遊、飯店等全部服務費用及小費》、各項稅金及各項保險〈保險內容詳第陸條第四項規定〉並準備兩校交流學生所需之小禮物等費用。(未執行項目依單價分析表內各項目金額扣除)。
肆、行程:
一、必要行程:
(一)松島遊船、桃山建築~五大堂、HomeStay體驗 、滑雪行程、陸奧國一宮~塩釜神社、鬼怒川溫泉溫泉體驗、東照宮、二荒山神社、繽紛水之城台場物語~自由女神廣場~浪漫彩虹大橋、淺草觀音寺~雷門~ 仲見世通、晴空塔、上野科學博物館。
(二)交流學校:宮城高校,協助在校內各項活動的接洽、翻譯及兩校
交流學生所需之小禮物。
二、其餘行程:由廠商自行規劃安排,活動行程規劃是否流暢,將列入評選項目。
三、評選時廠商需依其所提供之企劃書內容進行10分鐘簡報,並於簡報後,進行10分鐘答詢,統問統答。
伍、接、送機、上車及解散地點:國立鹿港高中校門口。如有更改,以校方之規定為準。
B.國立鹿港高級中學105學年度日本宮城教育旅行招標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
1.評選項目
一、價格組成合理性(20分)
二、行程規劃及服務專業能力(20分)
三、住宿安排(15分)
四、膳食及交通工具安排(15分)
五、履約績效(10分)
六、應變措施及附加服務(10分)
七、簡報及答詢(10分)
合計100分,並以70分為評選及格標準分數。
2.審查及評選:
106年1月19日下午3時10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後由合格廠商依投標順序抽籤,未到場者由本校代抽,106年1月20日上午10時10分由本校按抽籤號次,依序請廠商進行10分鐘之簡報,並於簡報後,進行10分鐘答詢,統問統答。答覆完畢後,由評選委員就個別廠商提供之資料進行評選。輪由該廠商簡報時,其出席人數應不得超過3人,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若經本校3次唱名仍無法進行現場簡報者,逕依該廠商投標企劃書內容評分。廠商簡報之企劃書內容應與本案之評選項目相同,不得再行增減評選項目外之項目、金額及條件…等等,簡報若有差異部分,仍據投標企劃書內容評分。
3.廠商評定方式:序位法〈價格納入分〉
C.其餘未盡事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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