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eck1945@hot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本校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校現場領標,每份文件費用300元,請至出納組繳納。
開標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本校明德樓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中山路661號 本校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為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潢業、室內裝修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之廠商。
2.持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新設立稅籍證明。
附加說明
A.注意事項:
(1)電子領標之繳交憑據或列印資料壹份(非電子領標者免附,未提出者得當場說明,並最遲於決標後5工作日內補正,未補正者視為不合格標。)。
(2)「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除投標廠商切結須於投標時檢附。餘切結書得於開工前檢附,餘切結書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標。)。
B.本案工程之詳細工項內容及規範,請詳閱附件-工程圖說及空白標單(標價明細單含單價分析表)。
C.其他事項如附件-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採購規格…等招標文件。廠商應依本校委託監造單位之監造計畫、工程圖說、工程規範、施工說明書…等內容配合檢查、檢驗。餘詳契約條款及招標文件。
廠商應配合機關進行施工計畫、施工進度及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之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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