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LSH-1152-05 招標中 (剩 18 天)

115學年度午餐團膳

國立苗栗高級中學 公告日:115/07/31 截止日:115/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1,082,900

押標金
$ 36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苗栗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9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7)320072#412
機關代碼 3.92.1.11
單位名稱 國立苗栗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至公路183號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7)320072#412
傳真號碼 (037)365924
電子郵件信箱 ga412@mlsh.m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於採購金額新臺幣1,228萬2,900元額度內在116/08/31前辦理後續116/09/01至116/09/30(一定期間)或_(預估數量)之增購,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15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以換文或換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7/31
原公告日 115/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18 08:30
開標時間 115/08/18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若因場地衝突,當日另行通知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6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查核金額以上採購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苗栗高級中學(苗栗縣苗栗市至公路183號) 總務處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9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教育部115年6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601217號函送修正「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請以A4紙張列印,全份招標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79點。 2.本案 (■有□無) 服務建議書審查。 【第一次招標-第一次更正公告】 一、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三點之評選標準核有「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此一評分項目,權重9分(頁1),補充說明第二點第2項勾選「有簡報8分鐘」(頁6),惟該評選須知第二點第(二)項誤載「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頁1);為求內容一致性,特此將評選須知第二點第(二)項更正為勾選「評選委員會以書面資料審查及簡報進行評分,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於開標當日或於另行公告之日前來簡報或答詢」(頁1)。 二、本案依原訂期日截止投標與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苗栗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8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7)320072#412
機關代碼
3.92.1.11
單位名稱
國立苗栗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360苗栗縣苗栗市至公路183號
聯絡人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7)320072#412
傳真號碼
(037)365924
電子郵件信箱
ga412@mlsh.m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於採購金額新臺幣1,228萬2,900元額度內在116/08/31前辦理後續116/09/01至116/09/30(一定期間)或_(預估數量)之增購,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15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以換文或換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7/31
原公告日
115/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8/18 08:30
開標時間
115/08/18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若因場地衝突,當日另行通知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6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查核金額以上採購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苗栗高級中學(苗栗縣苗栗市至公路183號) 總務處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9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教育部115年6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601217號函送修正「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請以A4紙張列印,全份招標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79點。 2.本案 (■有□無) 服務建議書審查。 【第一次招標-第一次更正公告】 一、投標廠商評選須知第三點之評選標準核有「廠商簡報及現場詢答」此一評分項目,權重9分(頁1),補充說明第二點第2項勾選「有簡報8分鐘」(頁6),惟該評選須知第二點第(二)項誤載「評選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頁1);為求內容一致性,特此將評選須知第二點第(二)項更正為勾選「評選委員會以書面資料審查及簡報進行評分,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於開標當日或於另行公告之日前來簡報或答詢」(頁1)。 二、本案依原訂期日截止投標與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苗栗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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