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4101950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教育部LINE官方帳號採購案」

教育部 決標日:115/07/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維肯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2,880
原始預算
$ 300,000
底價金額
$ 275,000
決標折數
91.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教育部
機關代碼 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明峰
聯絡電話 (02)77366023
機關代碼 3.9
單位名稱 新聞工作小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 謝明峰
聯絡電話 (02)77366023
傳真號碼 (02)23583005
電子郵件信箱 ming-feng@mail.mo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B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15年8月1日前開通1年使用權限之「教育部LINE官方帳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時間:民國115年7月7日上午10時00分,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相關權利。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 領有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或財團、社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等)。 (2)應為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LINE Taiwan Limited)合作之官方帳號代理商,具有LINE Taiwan政府機關官方帳號代理授權資格。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或立案之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1式3份。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電子領標憑據。 (7)投標標價清單正本(含經費明細表)。 (8)應為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LINE Taiwan Limited)合作之官方帳號代理商,具有LINE Taiwan政府機關官方帳號代理授權資格,並提供有關官方帳號代理授權資格證明(含與LINE Taiwan合作之代理權應超過本案履約期限之證明文件)。 (9)「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教育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教育部
機關代碼 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明峰
聯絡電話
(02)77366023
機關代碼
3.9
單位名稱
新聞工作小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
謝明峰
聯絡電話
(02)77366023
傳真號碼
(02)23583005
電子郵件信箱
ming-feng@mail.mo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7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B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15年8月1日前開通1年使用權限之「教育部LINE官方帳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時間:民國115年7月7日上午10時00分,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相關權利。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 領有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或財團、社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等)。 (2)應為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LINE Taiwan Limited)合作之官方帳號代理商,具有LINE Taiwan政府機關官方帳號代理授權資格。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或立案之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1式3份。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電子領標憑據。 (7)投標標價清單正本(含經費明細表)。 (8)應為台灣連線股份有限公司(LINE Taiwan Limited)合作之官方帳號代理商,具有LINE Taiwan政府機關官方帳號代理授權資格,並提供有關官方帳號代理授權資格證明(含與LINE Taiwan合作之代理權應超過本案履約期限之證明文件)。 (9)「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教育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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