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4100470 已決標公告

教育部地下室空間調整統包工程

教育部 決標日:113/03/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美國際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教育部
機關代碼 3.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鴻鈞
聯絡電話 (02)77366049
機關代碼 3.9
單位名稱 教育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 鄭鴻鈞
聯絡電話 (02)77366049
傳真號碼 (02)23583005
電子郵件信箱 ultimajulie@mail.moe.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01
原公告日 113/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地下室辦公室及艙苦因空氣潮濕牆面斑駁,地下室管線夾中影響天花板,爰重新規劃設計辦公室,透過導入設計思惟,有利空間利用,統包確有能達到功能、效益、品質之特性。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自行攜帶隨身碟致本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考貝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18 17:00
開標時間 113/03/1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B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教育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教育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提供招標標的、履約能力有關者。 (1)投標廠商需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 (2)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如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 仍得單獨投標,或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 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 (3)施工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E101011丙級(含)以上綜 合營造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 (4)設計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可提供建築、土木、景 觀設計之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503010景觀、室內 設計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或技師(建築師)事務所。 (5)共同投標廠商應約定由共同投標廠商指派成員之一為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以下簡稱代表廠商),並授權該代表廠商為主導契約人,負責連繫及主導契約之執行。投標文件應由各成員共同具名,或由代表廠商簽署。投標文件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亦同。 2.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或立案之文件(例如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或組織章程或組織規程、或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100萬元。 二、保固保證金金額:40萬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教育部
機關代碼 3.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鴻鈞
聯絡電話
(02)77366049
機關代碼
3.9
單位名稱
教育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
鄭鴻鈞
聯絡電話
(02)77366049
傳真號碼
(02)23583005
電子郵件信箱
ultimajulie@mail.moe.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01
原公告日
113/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地下室辦公室及艙苦因空氣潮濕牆面斑駁,地下室管線夾中影響天花板,爰重新規劃設計辦公室,透過導入設計思惟,有利空間利用,統包確有能達到功能、效益、品質之特性。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自行攜帶隨身碟致本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考貝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18 17:00
開標時間
113/03/1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B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教育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教育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提供招標標的、履約能力有關者。 (1)投標廠商需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 (2)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如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 仍得單獨投標,或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 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 (3)施工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E101011丙級(含)以上綜 合營造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 (4)設計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可提供建築、土木、景 觀設計之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503010景觀、室內 設計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或技師(建築師)事務所。 (5)共同投標廠商應約定由共同投標廠商指派成員之一為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以下簡稱代表廠商),並授權該代表廠商為主導契約人,負責連繫及主導契約之執行。投標文件應由各成員共同具名,或由代表廠商簽署。投標文件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亦同。 2.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或立案之文件(例如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或組織章程或組織規程、或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金額:100萬元。 二、保固保證金金額:40萬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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