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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倘承商於本111)年度執
行成效良好,並符合本部需求,經雙方合意後得以續約 1 次為限,續約期間 1 年,預計經費 980 萬元。本案保留與承作廠商續約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自行攜帶隨身碟至本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拷貝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B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
履約期限
111年9月4日至112年9月3日(若決標日逾1110904,以決標次日起為期一年)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提供招標標的、履約能力有關者。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或立案之文件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1式3份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投標標價清單正本(含經費明細表)
(5)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詳如需求說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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