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good@mail.moe.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自行至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公告系統電子領標,或持隨身碟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免費洽取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且設立宗旨與教育相關之學術團體或法人機構(檢附相關設立或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式3份
4.投標標價清單(含經費明細)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授權書
附加說明
1.本案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投標文件投標廠商得不到場,第二階段進行廠商企劃書(服務建議書)評選作業,俟完成評選程序產生優勝廠商後,擇期通知優勝廠商依序議價
2.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詳附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表由公職人員或關係人填寫)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期限前至本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免費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