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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合約期滿前,若第1年計畫執行情形良好,廠商配合度高且經雙方合意,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第2年(109年度)後續擴充。109年度工作內容及項目比照108年度,其預算金額依108年度委辦金額按比例計算,惟上述預算、工作內容、項目、數量等,機關得審酌實際需要增修,且議價續約金額以1,396萬元(固定費率1.3%)為上限;108年度及109年度後續擴充計畫所需手續費合計最高預估約2,792萬元(1,396萬元*2)。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自備隨身碟至教育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拷貝
廠商資格摘要
一、招標廠商: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文件審查表。
(2)設立或立案之文件。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1式3份(決標後簽約用)。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6)「服務建議書」1式7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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