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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考量文宣通路運用的完整及延續性,若得標廠商績效優良,配合度高,確達本部要求,經雙方合意在本(108)年度採購經費用罄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以本次採購金額之50%為限,由原得標廠商共同執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本部地下1樓開標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領有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或財團、社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等)。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並依同法第52條第4項規定,以固定價格每家1500萬元決標。爰不定底價。
二、1080415更正公告,重新上傳評選須知。
三、1080416更正公告,重新上傳評選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_2
108年度教育政策文宣通路採購案B項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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