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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合約期滿(108年12月31日前),經雙方合意,得後續擴充1次之增購權利。擬增購之期間、項目、內容及金額說明如下:
(一)辦理期間: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辦理項目:詳需求說明書。
(三)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56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條件:
一、承辦過全國性大型活動之國立公私立技專校院或一般公司、組織、團體或機關(構),需對技職教育有一定程度了解。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事者不得參加招標。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委員姓名及職業:1.高光德(教授)2.林閣庸(行政院政務顧問)3.林育卉(顧問)4.吳秋美(總統府參事)5.謝淑貞(本部技職司副司長)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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