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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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視實際狀況需要,若需與承商續約者,將於雙方合意後,保留後續擴充規定續約1年,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4,555萬4,512元.
2.更正投標須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自行至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公告系統電子領標,或持隨身碟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免費洽取
廠商資格摘要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1式3份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投標標價清單
4.國內、外機關、學校、公司行號、登記有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附相關證明文件)
5.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附加說明
1.本案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投標文件投標廠商得不到場,第二階段進行廠商服務建議書評選作業,俟完成評選程序產生優勝廠商後,擇期通知優勝廠商依序議價.
2.更正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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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時間
期限前至本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免費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