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8009 已決標公告

110級畢業生校外教學參訪活動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德力旅行社有限公司金門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2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1,9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9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薛小姐
聯絡電話 (082)333508#711
機關代碼 3.9.94
單位名稱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1號
聯絡人 薛小姐
聯絡電話 (082)333508#711
傳真號碼 (082)331958
電子郵件信箱 km0827@kmvs.km.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行程於出發前,本校得增減20%參加人數,實際計價給付以參訪人數×決標單價為準,不另生任何費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6/22
原公告日 109/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7/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7/10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09.09.23-109.09.26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1.限旅行業2.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甲種旅行社或綜合旅行社) (三) 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 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以網際網路、語音、媒體批次、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之用途。 3. 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與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參與競標之廠商,請受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個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 (二)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案招標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 開標日如遇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日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四) 廠商對於本校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依採購法第75條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五)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本案立訂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更正事項」; 投標標價清單〈含費用分析表〉人數誤植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7/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9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薛小姐
聯絡電話
(082)333508#711
機關代碼
3.9.94
單位名稱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1號
聯絡人
薛小姐
聯絡電話
(082)333508#711
傳真號碼
(082)331958
電子郵件信箱
km0827@kmvs.km.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行程於出發前,本校得增減20%參加人數,實際計價給付以參訪人數×決標單價為準,不另生任何費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6/22
原公告日
109/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7/09 17:00
開標時間
109/07/10 10:00
開標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1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09.09.23-109.09.26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1.限旅行業2.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 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甲種旅行社或綜合旅行社) (三) 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 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以網際網路、語音、媒體批次、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之用途。 3. 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與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參與競標之廠商,請受託人於開標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個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 (二)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案招標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三) 開標日如遇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日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四) 廠商對於本校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依採購法第75條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五)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本案立訂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 「更正事項」; 投標標價清單〈含費用分析表〉人數誤植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7/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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