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
|---|---|
| 機關代碼 | 3.9.8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3 屋頂及防水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9.84 |
| 單位名稱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
| 機關地址 | 950臺東縣 臺東市 正氣北路911號 |
| 聯絡人 | 陳裕昌 |
| 聯絡電話 | (089) 226389 #2342 |
| 傳真號碼 | (089) 230411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3/11/22 10: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
| 原公告案號 | C1130505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A.9.3 |
| 補助機關名稱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175,576元 |
| 履約地點 |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東縣-臺東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94161675 |
| 廠商名稱 | 進茂營造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營造業 |
|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 Y00069 |
| 廠商地址 | 950 臺東縣 臺東市 漢陽南路198號一樓 |
| 廠商電話 | (089) 348549 |
| 決標金額 | 175,576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3/11/22 - 113/12/0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13年志清堂漏水改善工程(第一次變更設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進茂營造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75,576元 |
| 底價金額 | 175,576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75,576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3/11/22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3/11/25 |
| 契約編號 | C1130505-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175,576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9.84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
| 附加說明 | 「113年志清堂漏水改善工程」(案號:C1130505)第1次變更設計契約議價如果如下: (一)變更原契約項目(原契約單價)加作工程費(施工費):+37,596元整。 (二)變更原契約項目(原契約單價)減作工程費(施工費):-166,304元整。 (三)變更新增議價(新增工項單價)加作工程費(施工費):+116,378元整。 |
| ※原契約工期:120日曆天 | 。 (五)履約保證金:+0元整。(※依契約固定金額:260,000元整) (六)其他:除變更部分外,其餘依原契約規定辦理。(※註:1.依工程採購契約第3條規定契約變更致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就變更部分予以加減價結算。有相關項目如稅捐、利潤或管理費等另列一式計價者,該一式計價項目之金額應隨與該一式有關項目之結算金額與契約金額之比率增減之。2.上列之工程費(施工費)項目金額,未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費、品管費、包商利潤及管理費、營造綜合保險費、營業稅等相關金額費用。3.契約原有(項目)單價,依其原有單價增(減)為原則,辦理本次變更議價。) |
| ※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減帳絕對值」=175,576元+│-189,636元│= 365,212元。 | (八)本案契約變更議定須經雙方簽訂生效,未變更設計契約變更議定事項依原契約規定辦理。 (九)契約變更議定以機關蓋章之日為簽約日,並溯及自議價決標之日起生效。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