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80331 已決標公告

機械科館室內照明改善工程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決標日:108/04/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豐水電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68,775
原始預算
$ 2,438,000
底價金額
$ 2,350,000
決標折數
92.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代碼 3.9.8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機關代碼 3.9.84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傳真號碼 (089)230411
電子郵件信箱 yuchang@ntc.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05059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3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7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補助金額 1,706,6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06 17:00
開標時間 108/05/0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C02208室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1,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誠樸校區) 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等,得以承攬照明設備之合法登記廠商。 1.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前述廠商均應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押標金票據(新臺幣121,000元整) 三、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計畫名稱:108年度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工程名稱:機械科館室內照明改善工程。 2.確實依「室內照明節能改善規範」之內容,並依此執行照明改善。 3.廠商應於決標後1星期內,完成施工計畫書送設計監造建築師或技師審核認可,作為工程控管、履約處理之依據。 4.綠廳舍類廠商應於施工前邀集業主、設計監造建築師及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召會協商施工相關事宜,以確保符合初步設計精神。 5.建築節能類得標廠商應落實教育訓練,並檢附相關圖文紀錄(簽到單或教育訓練照片等)及改善設備之操作保養手冊。 6.得標廠商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告示牌及竣工銘牌設置要點」規定設置工程告示牌,並載明全民督工通報電話(0800-009-609)及網路通報網址(http://www.pcc.gov.tw),以利民眾監督。 7.廠商應於投標時、開工前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規定,分別繳交相關切結書。 8.廠商配合出席施工前協調會、完工查核會議,會同設計監造進行改善前、後照度量測並依規定製表;實際量測改善前、後空間之電壓與電流,並依規定完成檢核表,確實依會議、會勘、查核意見修正與補件。 9.廠商應選用符合室內照明節能改善規範之燈具。 10.廠商應依設計圖說製作與安裝導覽解說牌。 11.廠商應依完工資料規定拍攝改善前、中、後之照片。 12.工程竣工後通知台灣建築中心辦理查核,查核通過後始得辦理驗收。 13.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8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機關代碼
3.9.84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聯絡人
陳裕昌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42
傳真號碼
(089)230411
電子郵件信箱
yuchang@ntc.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05059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3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7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補助金額
1,706,6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06 17:00
開標時間
108/05/0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C02208室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1,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誠樸校區) 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等,得以承攬照明設備之合法登記廠商。 1.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2.前述廠商均應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押標金票據(新臺幣121,000元整) 三、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計畫名稱:108年度建築節能與綠廳舍改善補助計畫;工程名稱:機械科館室內照明改善工程。 2.確實依「室內照明節能改善規範」之內容,並依此執行照明改善。 3.廠商應於決標後1星期內,完成施工計畫書送設計監造建築師或技師審核認可,作為工程控管、履約處理之依據。 4.綠廳舍類廠商應於施工前邀集業主、設計監造建築師及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召會協商施工相關事宜,以確保符合初步設計精神。 5.建築節能類得標廠商應落實教育訓練,並檢附相關圖文紀錄(簽到單或教育訓練照片等)及改善設備之操作保養手冊。 6.得標廠商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告示牌及竣工銘牌設置要點」規定設置工程告示牌,並載明全民督工通報電話(0800-009-609)及網路通報網址(http://www.pcc.gov.tw),以利民眾監督。 7.廠商應於投標時、開工前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規定,分別繳交相關切結書。 8.廠商配合出席施工前協調會、完工查核會議,會同設計監造進行改善前、後照度量測並依規定製表;實際量測改善前、後空間之電壓與電流,並依規定完成檢核表,確實依會議、會勘、查核意見修正與補件。 9.廠商應選用符合室內照明節能改善規範之燈具。 10.廠商應依設計圖說製作與安裝導覽解說牌。 11.廠商應依完工資料規定拍攝改善前、中、後之照片。 12.工程竣工後通知台灣建築中心辦理查核,查核通過後始得辦理驗收。 13.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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