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需具交通部頒發之乙種以上旅行業執照資格之廠商(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押標金票據(新臺幣1萬9,000元整)
2.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將登記事項公開於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得以列印之網頁資料代之)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1期或前1期納稅證明)
4.信用證明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
7.本採購規格表(下方蓋公司大小章)
8.廠商服務企劃書8份(未檢附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採購分3階段辦理,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詳見評審須知。
2.於公告開標日辦理資格審查;第2階段合格廠商優勝廠商評審事宜,辦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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