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cohihi@nt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項目:本案單價分析表之採購項目內容,按契約原項目、原規格及原單價。
(2)擴充之金額:1年64萬8,600元,計2年129萬7,200元。
(3)擴充之數量:2年,每次1年(按該學年度預估學生數)
(4)期間上限:至116年6月30日止。
(5)依機關需要,由機關簽報首長同意後提出,保留向廠商議價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正氣北路91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校務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總務處文書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需具本採購相關項目業務資格廠商並具以下證件:
1.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營業項目為C3【紡織、成衣、服飾品及紡織製品製造業】類別。(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將登記事項公開於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得以列印之網頁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1期納稅證明:申報書、營業稅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信用證明影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
來⼾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
出具之信⽤證明等文件
附加說明
1.營業稅當期有應繳金額,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如未檢附資格審查視為不合格,請投標廠商注意。
2.如需以郵寄方式退還押標金(押標金繳納方式建議以銀行支票或郵局匯票),請另附足額之掛號回郵信封,請投標廠商注意。
3.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113年7月31日至113年8月1日以書面提出)
4.如有規格問題請電洽生輔組分機2264林組長。
5.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6.第3次招標文件修改履約期限至113年9月10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電話:089-226389、傳真:089-22518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