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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0530@nt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正氣北路91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45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廠商資格摘要
需具本採購相關項目業務資格廠商並具以下證件:
1.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將登記事項公開於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得以列印之網頁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1期或前1期納稅證明、申報書及營業稅繳款書)
3.信用證明影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營業稅當期有應繳金額,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如未檢附資格審查視為不合格,請投標廠商注意。
2.如需以郵寄方式退還押標金(押標金繳納方式建議以銀行支票或郵局匯票),請另附足額之掛號回郵信封,請投標廠商注意。
3.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108年8月9日至108年8月10日以書面提出)
4.請廠商下載檔案後,以右鍵選取「office軟體-word、excel」開啟投標文件,避免內容版面移位。
5.規格相關問題請電洽建築科#2701。
6.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7.經檢討規格表修正如下:(一)電腦主機第5點SATA(Serial ATA)擴充埠:「6個(含)以上」修正為「5個(含)以上」。(二)彩色液晶顯示器第10點:「具環保標章」修正為「 具環保標章(或同等品)」。(詳規格表紅字部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電話:089-226389、傳真:089-22518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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