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8010 已決標公告

附設高職部樂器設備1批(優質化計畫)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決標日:108/04/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美聲文教企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5,000
原始預算
$ 237,000
底價金額
$ 227,000
決標折數
99.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代碼 3.9.8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3 - 樂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凱蓁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11
機關代碼 3.9.84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聯絡人 陳凱蓁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11
傳真號碼 (089)230411
電子郵件信箱 kelly0530@n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7,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237,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30 17:00
開標時間 108/05/01 10:30
開標地點 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30日曆天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需具本採購相關項目業務資格廠商並具以下證件: 1.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將登記事項公開於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得以列印之網頁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1期或前1期納稅證明文件:申報書及營業稅繳款書) 3.信用證明影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第1次招標案,本案開標方式及原則參依招標附件「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補充規定」說明,開放全部廠商投標並採2階段開標方式(原住民廠商優先)辦理。 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營業稅當期有應繳金額,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如未檢附資格審查視為不合格,請投標廠商注意。 4.如需以郵寄方式退還押標金(押標金繳納方式建議以銀行支票或郵局匯票),請另附足額之掛號回郵信封,請投標廠商注意。 5.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108年4月16日至108年4月20日以書面提出) 6.請廠商下載檔案後,以右鍵選取「office軟體-word、excel」開啟投標文件,避免內容版面移位。 7.如有規格問題請電洽附設高職部 #2786、2784。 8.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電話:089-226389、傳真:089-225185)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8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3 - 樂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凱蓁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11
機關代碼
3.9.84
單位名稱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聯絡人
陳凱蓁
聯絡電話
(089)226389#2311
傳真號碼
(089)230411
電子郵件信箱
kelly0530@n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7,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237,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30 17:00
開標時間
108/05/01 10:30
開標地點
誠樸校區行政圖資大樓2樓開標室(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30日曆天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需具本採購相關項目業務資格廠商並具以下證件: 1.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將登記事項公開於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廠商得以列印之網頁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1期或前1期納稅證明文件:申報書及營業稅繳款書) 3.信用證明影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第1次招標案,本案開標方式及原則參依招標附件「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補充規定」說明,開放全部廠商投標並採2階段開標方式(原住民廠商優先)辦理。 2.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營業稅當期有應繳金額,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如未檢附資格審查視為不合格,請投標廠商注意。 4.如需以郵寄方式退還押標金(押標金繳納方式建議以銀行支票或郵局匯票),請另附足額之掛號回郵信封,請投標廠商注意。 5.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108年4月16日至108年4月20日以書面提出) 6.請廠商下載檔案後,以右鍵選取「office軟體-word、excel」開啟投標文件,避免內容版面移位。 7.如有規格問題請電洽附設高職部 #2786、2784。 8.廠商應自行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據實揭露義務(廠商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不為揭露或為不實揭露者應依第18條第3項處罰,機關尚不負審查該對象是否為真實揭露之責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電話:089-226389、傳真:089-225185)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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