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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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totora073@mail.ntse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700MB ,1片10元;紙本:50頁內每份100元,超過部分,每張加收2元。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得標廠商依本案需求及規劃期程如期履約,故須請廠商繳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承商資格須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具有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二)除上述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外另需檢附資料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投標總標價單。3.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之發售:
1.親自購買: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止,於本館秘書室公開發售。
2.如以郵遞方式申購者,應於截止收受投標文件期限前,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
及標單書表費用向本館購買,並請申購者從寬加計郵遞時間,以免影響回寄
及投標作業時效,若有延誤本館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請至(網址)www.geps.gov.tw自行下載。
(二)截標日、開標日機關所在地如因故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
四項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不另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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