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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yuan@mail.ntsec.gov.tw/shiu@mail.ntse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700MB ,1片10元;紙本:50頁內每份100元,超過部分,每張加收2元。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本案分三階段履約,最後履約期限為111年11月15日
廠商資格摘要
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需具有下列資格:營業項目為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文件。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投標總標價單。
(三)其他應附具之相關文件:1.服務建議書1式10份書面報告。2.「授權書」正本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之發售:
1.親自購買: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止,於本館秘
書室公開發售。
2.如以郵遞方式申購者,應於截止收受投標文件期限前,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及標單書表費
用向本館購買,並請申購者從寬加計郵遞時間,以免影響回寄及投標作業時效,若有延誤本
館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請至(網址)www.geps.gov.tw自行下載。
(二)截標日、開標日機關所在地如因故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以次
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不另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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