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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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700MB ,1片10元;紙本:50頁內每份100元,超過部分,每張加收2元。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1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詳契約及需求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需具有下列基本資格:
符合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所定之「專業診斷檢查機構」或
「專業診斷人員」。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認可之「專業診斷檢查機構」或「專業檢查人員及專業診斷
人員」證明,並依行業別分別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僅需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有效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執業執照、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有效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
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執業於投標廠商之土木或結構技師
執業執照。
(4)專業診斷檢查機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3.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投標總標價單。
6.切結書1。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書面報告及及存檔光碟1份
(三)其他應附具之相關文件:「授權書」正本
(四)詳投標須知及需求說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之發售:
1.親自購買: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止,於本館秘
書室公開發售。
2.如以郵遞方式申購者,應於截止收受投標文件期限前,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及標單書表費
用向本館購買,並請申購者從寬加計郵遞時間,以免影響回寄及投標作業時效,若有延誤
本館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請至(網址)www.geps.gov.tw自行下載。
(二)投標廠商代表,除購買本案投標資料外,須至本館現場進行初勘瞭解,來館前可聯繫本案
承辦許耿宜先生(電話:02-66101234轉1701)預約時間;未至本館進行現場初勘者,視
同完全瞭解本標案範圍內容。
(三)截標日、開標日機關所在地如因故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以次
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不另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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