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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與機關配合度及表現良好者,可優先續約1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暫估後續擴充時間為民國112年,金額為新臺幣120萬元為上限。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700MB ,1片10元;紙本:50頁內每份100元,超過部分,每張加收2元。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秘書室採購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凡園藝服務業或景觀工程業,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
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5.投標總標價單(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三)其他應附具之相關文件
1.服務建議書1式10份書面報告及及存檔光碟1份。
2.「授權書」正本。
(四)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之發售:
1.親自購買:截止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止,於本館秘
書室(地址:台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公開發售,每份 標單光碟片
700MB 1片10元或紙本50頁內每份100元,超過部分,每張加收2元。
2.如以郵遞方式申購者,應於截止收受投標文件期限前,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及標單書表費
用( 郵局匯票或匯款收執聯)向本館購買,並請申購者從寬加計郵遞時間,以免影響回寄
及投標作業時效,若有延誤本館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請至(網址)www.geps.gov.tw自行下載(繳費及下載規定依公共工程委員會電
子領標程序辦理)。
二、截標日、開標日機關所在地如因故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以次
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不另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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