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66101234#1721,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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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n119@mail.ntsec.gov.tw
適用條款
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700MB 1片10元;紙本,50頁內每份100元,超過部分,每張加收2元。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10樓服務台
廠商資格摘要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 月13 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甲等)及承攬工程手冊。
C.當年度(106年)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D.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司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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