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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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片,700MB 1片10元;紙本,50頁內每份100元,超過部分,每張加收2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三)當年度(105年)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五)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正本)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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