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公告之預算額度內。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有效解決大體實驗室空調及排氣問題。
2.建構現代化的解剖大體實驗之教研空間。
3.解決現有大體實驗室教學及研究空間設備老舊問題。
4.確保保存大體之冷凍空調設備品質。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400元(光碟一片)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為設計及施工統包工程採購案
(一)投標廠商得為1.甲級以上空調承裝業、2.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3.工程顧問公司或專業技師事務所、4.建築師事務所與本標案相關者等四種之組合,採單獨投標(設計或施工部分分包)或共同投標模式投遞。各類廠商基本資格詳投標須知相關章節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二)基本應附證件為1.廠商領標電子憑據資料(現場領標者免附)、2.押標金繳納憑據、3.投標廠商聲明書、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1期或前1期)
、5.廠商信用證明、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及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06年2月16日上午9時30分,上班時間內(下午5時正)到本校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圖說工本費(光碟一片)新台幣400元整)後憑收據至營繕組不具名領取;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請自行斟酌郵寄往返時間)至本校營繕組領取,信封上並書名招標工程名稱(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原件退回)。郵購圖說工本費應開具兌款郵局為台北郵局,受款人為國立陽明大學之郵局匯票及貼足回郵100元整之回郵郵資大額郵票並依郵局規定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之信封。
﹝其他﹞:
1.本標案為評分及格最低標執行: 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開標當日即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審階段,評審委員會採一階段評審方式(詳評審須知),廠商應作備詢準備,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標審查日期,評審簡報日期本校將另作正式通知。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預定決標日期:價格標開標日期。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50萬元;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3%。
6.書面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如不清楚,得逕洽本校閱覽。
7.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否則無效,詳補充投標須知,請於申辦時要求查覆單位確實加蓋上述三枚圖章。
8.本工程所需施工相關費用皆含於預算內,投標廠商於投標前請詳閱圖說並詳實探勘現場。
9.本工程完工後相關保固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10.本案係以冷凍空調改善為主要需求,以及排氣、電力、監控、教學設備汰換、消防更新之實驗室整修,投標廠商應詳細閱讀需求計劃書後,提出設計理念及企劃書撰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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