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5394@ymuh.ym.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本院需求得依原契約規定再續約1年,數量如招標規格及預估用量表,並依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核算支付價金。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校舍路169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請至本院出納繳款(宜市新民路15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校舍路169號B1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押標金繳納證明。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作為本項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須檢附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例如:財團法人登記證書、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立案證書、合作社登記證或學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公文等)
(三)納稅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等相關文件代之。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六)GMP/QSD認可登錄文件。
餘詳招標文件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2〉郵寄: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2元及標單費200元,寄至總務室趙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之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逾時本院概不負責.〈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電子投領標系統下載。(http://www.geps.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親自領取:書面文件每份200元;(2)電子領標:每份200元,另工本費新台幣3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他】
※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機關停止辦公時,原則上期日均順延1日(不含例假日),時點則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例外則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