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5394@ymuh.ym.edu.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履約狀況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續約一年。預估擴充金額上限為3,036,264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校舍路169號B1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請先至新民院區出納繳款(宜蘭市新民路152號行政區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校舍路169號B1收發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年或累計金額已達決標預估總價時停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押標金繳納證明。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2〉郵寄: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2元及標單費200元,寄至總務室趙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之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逾時本院概不負責.〈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網電子投領標系統下載。(http://www.geps.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親自領取:書面文件每份200元;(2)電子領標:每份200元,另工本費新台幣3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他】
※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機關停止辦公時,期日均順延1日(不含例假日),時點則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