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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合約期滿後,若廠商履約狀況良好,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之規定再續約二次,一次以一年為限,每次續約金額新台幣488萬元整/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契約屆滿,在機關尚未重新發包完成前,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期限三個月,金額新台幣122萬元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新民路152號總務室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新民路152號知行樓一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新民路152號A棟一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藥商許可執照。
(四)最近一期GMP中藥廠查驗合格證明文件。
(五)管制品須附健保署許可證。
(六)具1家公立醫學中心中藥局委託經營、中醫藥品採購開口合約、統包經驗一年以上或3家以上(含)公私立醫院中藥局委託經營、中醫藥品採購開口合約、統包經驗一年以上,且公私立醫院等級為具教學醫院資格之區域醫院以上,並檢附合約影本。
(七)健保署許可證明細表。
(八)押標金繳納證明。
(九)投標廠商聲明書(請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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