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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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後續擴充期間:114 年 12 月 31 日前
後續擴充金額:擴充金額為 3,000,000 元
後續擴充數量:按實作數量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親送⾄本校總務處文書組(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學路2段1號)
履約期限
113年12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電子領標憑證(非電子領標者免附,未提出者得當場說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投標標價清單
(四)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投標截止收件期限前,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行政大樓文書組收發室,逾時概不受理。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投標廠商若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期限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
4.本校不會私下以電話通知匯款押標金等費用,請勿受騙上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