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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2/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親送至本校總務處文書組(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室內裝修業,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
2、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3、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繳交憑據列印於A4紙上一併裝入外封套內投遞,俾本校查驗。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5、親自至本校投標者,以本校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為限。
6、第4次以後公告修正押標金、採購及預算金額、廠商資格等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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