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6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校區高壓設備委檢維護工作

國立東華大學 決標日:111/04/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宜東機電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10,000
原始預算
$ 6,810,998
底價金額
$ 6,5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東華大學
機關代碼 3.9.3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宏銘
聯絡電話 (03)8906372
機關代碼 3.9.3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聯絡人 劉宏銘
聯絡電話 (03)8906372
傳真號碼 (03)8900135
電子郵件信箱 hung.liu@gms.ndh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東華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14 09:00
開標時間 111/04/14 10:00
開標地點 行政大樓1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405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總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東華大學40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3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投標廠商得標後沒有依契約施作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投標廠商得標後沒有依契約施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親送本校行政大樓文書組收發室(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學路2段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IF02010);無政府採購法第七章罰則及第101條至103條之相關違法者,詳見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據政府電子採購法第93-1條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 2、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3、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繳交憑據列印於A4紙上一併裝入外封套內投遞,俾利查驗,未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 權利。 5、親自至本校投標者,以本校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 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東華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東華大學
機關代碼 3.9.3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宏銘
聯絡電話
(03)8906372
機關代碼
3.9.3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聯絡人
劉宏銘
聯絡電話
(03)8906372
傳真號碼
(03)8900135
電子郵件信箱
hung.liu@gms.ndhu.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東華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14 09:00
開標時間
111/04/14 10:00
開標地點
行政大樓1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405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總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東華大學403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3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投標廠商得標後沒有依契約施作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投標廠商得標後沒有依契約施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親送本校行政大樓文書組收發室(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學路2段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IF02010);無政府採購法第七章罰則及第101條至103條之相關違法者,詳見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據政府電子採購法第93-1條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 2、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3、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繳交憑據列印於A4紙上一併裝入外封套內投遞,俾利查驗,未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 權利。 5、親自至本校投標者,以本校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 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東華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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