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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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後續擴充期間:111年12月31日前
後續擴充金額:擴充金額為2,000,000元
後續擴充數量:按實作數量計
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974301花蓮縣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總務處文書組收發室或親送本校校本部文書組收發室(行政大樓122室)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開業登記之土木包工業以上廠商。詳見投標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
2、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3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繳交憑據列印於A4紙上一併裝入外封套內投遞,俾本校查驗。
4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5親自至本校投標者,以本校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為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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