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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並配合契約第七條規定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之電機技師事務所或聘有合格電機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無政府採購法第七章罰則及第101條至第103條之相關違法者,其餘詳見投標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資格符合者進入評審階段。
2、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本案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時,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3、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1條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
4、企劃書評審日期另行通知。
5、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繳交憑據列印於A4紙上一併裝入外封套內投遞,俾利查驗,未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6、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7、親自至本校投標者,以本校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為限。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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