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54604@gms.ndhu.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之辦公時間,至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花蓮分行東華辦事處(附設於本校行政大樓)繳費後,持收據至總務處出納組領件。親領(郵購)或電子領標均為電子檔,須自行或洽印刷社列印及出圖。每份售價新台幣3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花蓮郵政39-1號信箱或親送本校行政大樓文書組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 或 甲級自來水承裝業(E501011),詳見投標文件審查表。
2.具有消防設備師(士) 或 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裝置及檢修證書之人員。
3.無政府採購法第七章罰則及第101條至第103條之相關違法者。
附加說明
1、郵購標單:請以限時掛號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兌款人: 國立東華大學)及回信郵資新臺幣150元,郵寄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索取,請註明購買標單名稱(以寄達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
2、親領(郵購)或電子領標均為電子檔,須自行或洽印刷社列印及出圖。
3、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4、採電子領標者應將電子繳交憑據列印於A4紙上一併裝入外封套內投遞,俾本校查驗。
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6、親自至本校領標或投標者,以本校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為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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