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若因115年底前尚未簽定次年度新委外契約時,得於本履約期限屆滿15天前,通知延長契約期限乙個月至116年1月31日止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以換文方式逕洽得標廠商辦理),擴充金額上限為: 和平校區:新台幣543,500元整。燕巢校區:新台幣458,416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3樓開標室。(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校務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並確保廠商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行政大樓1樓事務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有關採購規格部份若有疑問請洽和平校區事務組王珮如(電話:(07)7172930#1335) 燕巢校區高悅涵(電話:(07)7172930#6332) ,餘詳如投標須知、採購規格書。
2.本採購預算金額公告,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機關所在地如因颱風等災變停止上班時,截止投標日期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為截止收件日,開標日期則由機關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5年度兩校區室內清潔維護委外(燕巢校區)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501,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