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531@tea.nknush.kh.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號晨曦樓5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號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自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政府核准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標價清單總標價與廠商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總標價金額不相符時,以金額較低者為準。
二、為確保廠商權益,廠商應於投標前詳讀招標文件,並至現地勘查(預約現地勘查時間聯絡人:總務處陳組長,電話:07-7613875#531),俾對本工程有深切瞭解。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瞭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廠商得標後不得因各種原因追加金額或延長工期,惟經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四、政府菸害防制法暨相關子法之規定,本校校園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廠商應確實遵守,如有違反規定,除依契約約定辦理懲罰,學校並得逕將相關違反事實證明,移送主管機關進行裁罰。
五、本工程預定於115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間開工,請投標廠商評估成本後再投標,得標後不得藉故提早開工,惟經學校同意者不在此限。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